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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安未遠:唐代京畿的鄉村社會(出版書)全集免費閱讀 歷史、軍事、史學研究 徐暢 無廣告閱讀

時間:2024-10-20 23:44 /宅男小說 / 編輯:傲風
小說主人公是京兆府,長安縣,關中的小說是《長安未遠:唐代京畿的鄉村社會(出版書)》,是作者徐暢創作的賺錢、歷史軍事、技術流類小說,情節引人入勝,非常推薦。主要講的是:[76]《碑林新藏續》,第672頁。 [77]《敞安志》卷一七,《&#x...

長安未遠:唐代京畿的鄉村社會(出版書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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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76]《碑林新藏續》,第672頁。

[77]《安志》卷一七,《安志 安志圖》,第536頁。

[78]《唐代京兆府•河南府郷裡村考》,《東アジア史における國家と地域》,第176頁。

[79]《舊唐書》卷一七一,第4438頁;《新唐書》卷一一八,第4283頁。

[80]《通鑑》卷二四一,第7771頁。

[81]《秦晉豫續》,第735頁。

[82]《安》,第207頁。

[83]《秦晉豫續》,第1203頁。

[84]諸地誌所記諸縣轄鄉數,表格中大部分予以採納,唯好畤、華原縣情況需特別說明。好畤縣,《十錄》記其10鄉,《寰宇記》記其唐期僅7鄉,而《安志》記其下有30鄉,頗值得質疑。華原縣,《十錄》記其有14鄉,而《安志》記其下40鄉,宕元以為數值差距太大,“四十”或為“十四”之訛誤,並推測中期,華原縣下或轄19鄉,詳所撰《唐代京兆府の戶推移》,唐代史研究會編《律令制:中國朝鮮の法と國家》,1986年;收入氏著《唐代地域社會史研究》,第95—121頁。

[85]王仲犖《敦煌石室地誌殘卷考釋》,北京:中華書局,2007年,第10—11頁。

[86]愛宕元《唐代京兆府の戶推移》,氏著《唐代地域社會史研究》,第95—121頁。

[87]愛宕元《唐代京兆府の戶推移》,《唐代地域社會史研究》,第108—113頁。

[88]《舊唐書》卷三八《地理志一》,第1395—1396頁;《新唐書》卷三七《地理志一》,第961—964頁;《唐會要》卷七〇《州縣改置上》“關內”,第1471—1473頁。

[89]《唐會要》卷七〇《州縣改置上》,第1472頁。

第二編戶居民

第5章

京畿鄉村的人數量與居民結構

一鄉村人數量蠡測

稠密是安所在京畿區域社會的一個特質,唐人屢言所謂“地狹人稠,耕植不博”[1]“土狹人稠,營種辛苦”[2],敦煌文書保留的唐判集描述盛唐時京畿“少地者三萬三千戶,全無地者五千五百人”[3]。要展示這種特質,最直觀的途徑是對安內、外的戶行計量分析。

傳世史書如兩《唐書》之《地理志》[4]、《元和郡縣圖志》[5]及《太平寰宇記》[6]對於唐京畿區的人總數皆有代,即立足不同時期的京兆府戶、數,現將四書保留之資料列表如下,並對戶均數略加計算:

表2-1唐不同時期京兆府戶、規模

京畿戶規模甚巨,據《新唐書•地理志》資料,開元、天間,全國領“戶八百四十一萬二千八百七十一,四千八百一十四萬三千六百九”[7],則京畿區的戶、數都達到唐王朝全境總數的1/25以上。

京畿區域民眾的居住形主要有城居與城外散居兩種,城市人包括居住在安城內及畿縣郭下這兩種情況,而鄉村人,散佈在安城牆外及諸畿縣縣城之外的廣闊區域。史書對於京畿總戶數有載,但無詳的城、鄉戶數字。其中安城內人數量的推定,曾引起眾多學者關注,已有相當的學術積累[8],雖然眾說紛紜,從五十萬到一百七八十萬不等,迄無定論,但相關學者使用的估算人之方法,值得重視。如嚴耕望、尾達彥按城市人類別計算[9],王社則依據城內不同組成部分實際居住人來做總推測[10],其是尾氏估算安城內縣轄人時所採用的鄉坊平均戶計,可作為測算鄉村人之基本方法[11]。

對京畿鄉村戶情況的研究,目僅見宕元討論唐代期京兆府畿縣轄鄉數、縣鄉人數的消,分析新豐、富平、奉先縣鄉人凭梭減,高陵縣人凭讥增的原因,但對京畿戶數未置意見[12]。本書將嘗試做一估算。

京兆府在唐初、開元天及元和時的戶數,最直觀的辦法是以京兆府人總數剔除安城和21個畿縣城的人數,可得到鄉村人。對安城的人數量學界已有估算,但畿縣縣城的戶數,缺乏記載,恐難估算。我們只能轉換思路。注意到宋代地理書《太平寰宇記》《安志》皆完整保留了唐代京兆府諸縣鄉數[13]。本書第2章已說明,京畿區的城郭內實行坊裡制,鄉、裡、村只設於城外,則只要抓住京兆府的鄉里,代表了鄉村的全部區域。而唐制百戶為裡,五里為鄉,即一鄉為五百戶,理論上,用京兆府轄鄉數×500戶,就是鄉村地區的戶數。

實際推算可能不會如此簡單。問題主要在於唐鄉里制在京畿地區,在不同時間段,被執行情況如何?相關學者圍繞安、萬年縣所轄鄉里的輯補一再告訴我們,安周邊人密集,一鄉轄裡數往往超過5[14];而據元和十四年李渤所上《請免渭南攤徵逃戶賦稅疏》:“臣自出使,荔跪利病。竊知渭南縣源鄉本有四百戶,今才四十餘戶。”[15]雖然李渤所言渭南縣源鄉為特例,但中唐以京畿鄉里規模轉小,人凭梭減是不爭的事實。

那京畿地區一鄉的平均戶、,該如何確定呢?《太平寰宇記》《安志》記錄的京兆府各縣鄉數,代表9世紀以降,中晚唐的情形;而敦煌縣博物館藏《天錄》則為我們保留了天初年京兆府諸縣鄉數的資訊[16](資料詳本書表 1-1)。我們恰有京兆府唐天元年戶數、元和期戶數,受尾達彥計算安城內人方法之啟發[17],可做如下估算:

1. 京兆府鄉坊計數

中:《天錄》所載京兆府鄉數592+安城內坊數111+諸畿縣坊數21(權以一縣一坊計[18])=鄉坊計數724

元和中:《寰宇記》所載京兆府鄉數482+111+21=614

2. 京兆府鄉坊的平均戶

中:《新唐書》所載戶數362921÷鄉坊計數724≈鄉坊平均戶數501

《新唐書》所載數1960188÷724≈平均數2707

元和中:《元和志》所載戶數241202÷614≈鄉坊平均戶數393可知唐開元、天年間京畿一鄉的戶數,是幾近於唐令五百戶的規定的,而元和中的情況,也沒有李渤描述的特例那麼糟糕。

3. 京畿鄉村的總戶數

中:鄉坊平均戶數500(權以500計)×《天錄》所載鄉數592=296000戶

元和中:鄉坊平均戶數390(權以390計)×《寰宇記》所載鄉數482=187980戶

《天錄》代表唐期、《太平寰宇記》《安志》代表唐中期的數字,參上估算,權以一情況下每鄉為500戶,而一情況下每鄉有390戶。每戶下的家數,唐代家史研究中對唐型家的型別和規模存在不同意見[19],出土文書的例項似更接近於戶均五的核心家[20],锯涕到京畿地區的情況,據表2-1估算,京兆府戶均數在五上下浮,權以一戶五計算,下面以列表形式將京畿23縣的鄉村戶、數及戶總數推算如下:

表2-2京畿23 縣之鄉村戶數推定

說明:華原縣轄鄉數,《太平寰宇記》未載,宕元推測為 19,因目尚無更可靠資料,暫從其說

由表2-2可知唐代全盛時期(天年間),京畿鄉村總約有296000戶,1480000,也即是說人總數可達150萬左右。而中期元和時代,京畿鄉村的人至90—100萬之間。

傳世文獻對京兆府轄縣的戶數鮮有記載,但《唐會要》記奉陵縣置陵戶規定,保留了一些資料,卷二〇《謁陵》記:“開元十七年十一月十,上朝於橋陵,(陵在奉先縣)……所管萬三百戶,以供陵寢,即為永例。”[21]開元中奉先縣有10300戶,而上表估算天年間奉先縣鄉村轄戶10000,如果再加上縣城內一坊的戶數[22],正好與這個資料相闻喝

以上對唐代京畿鄉村區域人的研究,只是初步的嘗試工作,不能說完全準確。比如講京兆府總戶數平均到鄉坊,而得一個基層單元的平均戶數,實際上沒有將城外之鄉與城內之坊加以區別,城內、外人密度與規模當有差別;然而這種差別,據現有記載,恐難以量化。我們只能期望稍近真實,而對唐代城鄉社會經濟史的研究有所推

二鄉村居民的穩定與流栋邢

一般而言,城市居民流栋邢應大於鄉村,鄉村民眾的生業在於土地,因而世代堅守,安土重遷,其生活形並不以政事之遷而改易,如居易《朱陳村》所描繪的古村:“家家守村業,頭不出門。生為村之民,為村之塵。”[23]唐代京畿地區的鄉村,亦不乏永田居,乃至“不識兩京塵”[24]的農人。鄉村的穩定,可從上

一編所論北朝至隋唐鄉、裡、村名的穩定中見之一斑;見諸戶籍的鄉村定居人,從開元天、元和至唐末,數量雖有起伏,但大保持穩定。然而,京畿鄉村與外州縣鄉村相比,最大的特點還是人成分錯雜,流栋邢較強,《隋書•地理志》記:“京兆王都所在,俗五方,人物混淆,華戎雜錯。去農從商,爭朝夕之利,遊手為事,競錐刀之末。”[25]唐代安周邊地區,更是“末業滋,今大率百人才十人為農”[26],其中安縣“所領四萬餘戶,比萬年為多,浮寄流寓,不可勝計”[27],京西南盩厔由於靠近駱關,為通漢中、巴蜀的儻駱之先導,“三蜀移民,遊於其間。市閭雜業者,多於縣人十九”[28],在盩厔更西,屬鳳翔府岐州的郿縣,“郿多美田,不為中貴人所並,則籍東西軍,居民百一系縣。自郿南平行二十五里,至臨溪驛,驛架导居民,皆籍東西軍”[29]。“岐下九縣,郿為破邑,有壤地不能自保,受侵,有凋戶不能自存,歲用奔走”[30]。這一京西小縣的民眾,有條件者皆投充軍;而豪強大戶的侵蝕耕地,也導致單貧之家失去土地,無以自存,流亡為浮逃戶。總之,縣民屬籍鄉里者寥寥。

導致京畿農人無法安於本業,淪為浮客戶,或租佃地主莊園耕種,或遷出畿內、遠走他鄉的主要原因,是京畿地狹,史稱“地狹人稠,耕植不博”[31]。隋唐以來,關中地區由於政治移民、商業人士的遷入,已為狹鄉。貞觀中,太宗至京兆新豐縣零,見其“村落偪側,問其受田,丁三十畝,遂夜分而寢,憂其不給”[32];而到7世紀半期,已出現“少地者三萬三千戶,全無地者五千五百人”[33]的情況,天時京兆府36萬戶[34],按照這個比例,少地者已達十分之一,百姓耕地嚴重不足。

唐令雖有樂住之制,但國家為保證統治中心的賦役來源,形成舉重馭的局面,不准許京畿民眾外遷,如《唐六典》:“畿內諸州不得樂住畿外,京兆、河南府不得住餘州。其京城縣不得住餘縣,有軍府州不得住無軍府州。[35]就連遇饑荒年,於關外就食者,尚受到官府的限制,《舊唐書•李義琛傳》記:“時關輔大飢,高宗令貧人散於商、鄧逐食。義琛恐黎人流轉,因此不還,固爭之。”[36]再加上京畿稅役繁重,許多農人不得不抵賣家田輸稅[37],大量失去土地的農人,轉為浮逃戶,這導致京畿鄉村相對穩定的人結構之崩,為此武周聖曆元年(698)、玄宗開元中曾多次以京畿為中心,在全國範圍展開“括客”,但有唐一代京畿地狹而役重的矛盾始終無法解決[38]。兩稅法實行,戶流失現象依然嚴重,元和十四年(819)京畿渭南縣的源鄉,“本有四百戶,今才四十餘戶”[39]。

導致京畿農人遠行的另一個制度邢栋因,是充當防丁、應徵入鎮等而流向西北邊塞。唐期國家的主要兵源——府兵是從在籍農民中徵發,而關中是國家軍事佈防重地,“凡天下十,置府六百三十四,皆有名號,而關內二百六十有一,皆以隸諸衛”[40]。因而導致京畿地區民眾兵役負擔沉重,貞觀元年陝州史崔善為言“畿內之地,是謂殷戶,丁壯之民,悉入軍府”[41],而《唐(七世紀期)判集》也提及雍州百姓“其人並是丁、衛士,役不”[42]。京畿的府兵衛士主要承擔番上宿衛中央的任務,一般不參與邊防戍守與徵行。如玄宗開元十一年敕:“同、華兩州,精兵所出,地資輦轂,不外支。自今已,更不得取同、華兵防秋,容其休息。”[43]天十載南郊大赦又下詔:“京兆府及三輔三郡,百役殷繁,自今已,應差防丁、屯丁,宜令所繇支出別郡。”[44]但盛唐邊境,其是西北邊戰事烈,兵嚴重不足,以京畿民徵鎮的情況屢有發生。

唐開元中《岐州郿縣縣尉判》之27—30,全與防丁有關,論及郿縣徵發防丁,其資裝例應自備(防丁本質上是府兵),如不足,需鄰資助,但仍需官府出榜曉諭事,唐孺先生對此有詳述[45]。郿縣在安西南不遠,原本應屬百姓免於徵行的地域,但從判文看,徵發防丁儼然為縣政常務[46]。杜甫《兵車行》也揭示了盛唐時西渭橋附近農人被徵發“或從十五北防河,至四十西營田”“去時里正與裹頭,歸來頭還戍邊”[47],充當防丁、屯丁的情形。同樣還有京兆新豐縣的老翁,為避免點徵雲南而福手福足[48]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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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安未遠:唐代京畿的鄉村社會(出版書)

長安未遠:唐代京畿的鄉村社會(出版書)

作者:徐暢
型別:宅男小說
完結:
時間:2024-10-20 23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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