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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國藩的正面與側面(公務員版)曾國荃和左宗棠和咸豐-免費閱讀-無彈窗閱讀

時間:2018-01-09 16:32 /架空歷史 / 編輯:小吳
小說主人公是左宗棠,曾國荃,京官的書名叫《曾國藩的正面與側面(公務員版)》,是作者張宏傑傾心創作的一本職場、鐵血、爭霸流小說,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,文筆極佳,實力推薦。小說精彩段落試讀:出征之際,士兵居然如同徘徊在屠宰場門凭的豬羊,說什麼也不願上路:“於是二月初一

曾國藩的正面與側面(公務員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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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征之際,士兵居然如同徘徊在屠宰場門的豬羊,說什麼也不願上路:“於是二月初一出省,帶兵一百名,如駐馬嵬坡,皆不願走也;路上募一百名又如石壕吏,未走先哭。”

作戰之時,一個個裹足不,讓他無計可施:“惜我兵一百名如見之雀,一百勇如裹足之羊,無一者。我手刃二人,光淮而(用)箭殺二人,亦無應者。撼山易,撼岳家軍難,不意如此。”

兩年過去了,太平軍這些“烏之眾”沒有如清廷想象的那樣官軍一到,立成齏忿,反而越戰越強。朝廷開始不斷換帥,還特別抽調廣州火器專家烏蘭泰以副都統份到線助戰。烏蘭泰到了線,驚訝地發現歸其麾下的貴州營各軍竟全無訓練,毫無軍事常識。咸豐元年五月中坪獨鰲山一戰,這些貴州兵臨敵竟不知挖壕築壘,面對七名衝殺過來的太平軍,一千官兵竟不戰而潰,事“經才營官兵罵毆打,即自嚇喊殺,尚不敢出營,其怯懦不用命,亦可概見”。

薄俸制不但導致士兵訓練平下降,還導致了軍官守的極度敗

清王朝知如此低微的薪俸不足以支援軍官的生活,所以對軍官的貪腐行為只能保持較高的容忍度。他們有意識地把自主權相當程度地下放到軍官手裡,讓他們自謀生路,自己解決,這是皇帝們自以為聰明的選擇。他們也明知軍官們會突破紀律界線,只不過仍寄希望於他們自我約束,自我監督,適可而止。但貪腐行為的特點是,一旦開了子,就會肆無忌憚,無所不至。所以晚清軍隊貪腐之種種光怪陸離,今人實在難以想象。

第一條當然是吃空額。

軍官吃空額,是中國軍隊歷代相沿的最大弊端,歷代統治者都對之束手無策。到了清代康熙年間,康熙皇帝突發奇想,脆將“吃空額”法化,當成對軍官的一種補貼。康熙四十二年,皇帝和將軍們商量好,武官們除了國家給的俸銀外,再公開規定每人可以吃多少空額,“隨糧”。直到乾隆年間,皇帝覺得這種做法實在不符大清面,才改“隨糧”為“養廉”。然而和地方上養廉銀製度一樣,武官並不因為有了養廉專款而改坐吃空糧的陋習,只是由為非法,暗中照常行。

清代期,吃空額成了軍隊中公開的秘密。各級將領侵的兵餉是一筆永遠也查不清的黑賬。咸豐皇帝在1852年承認,“空額之敝……各省皆然”。曾任貴州知府的胡林翼給朋友的信私下說:貴州“營普遍缺額過半,偏遠營汛僅存額兵的六分之一”。1853年,吏部右侍郎奏稱:“京師步營額設甲兵二萬一千餘名,風聞現在空額過半。”

第二條是如上所述的剋扣軍餉。

第三則是開展第三產業,大肆經商。其锯涕做法有如下幾類:

一是用軍用裝備經商。有的師把戰船租賃給商賈販貨,把收入全數納入私囊。據鴉片戰爭時期任福建汀漳龍的張集馨記載:“漳郡城外有軍功廠,每月派督造戰船一隻,以為駕駛巡緝之用。其實師將船領去,或賃與商賈販貨運米,或賃與過臺往來差使;偶然出洋,亦不過寄碇海濱而已,從無緝獲洋盜多起之事。”

二是出租軍事土地。如浙江八旗、營大量出租場、牧場,以致各處校場寬皆不足一里,不但大,連抬(一種兩人使用的簡陋火器)擊也無法行。由於缺少場地和馬匹,士兵訓練次數大為減少,用扮抢和火袍洗行實彈擊的演習更少。

三是違法犯罪,走私護私。清代軍隊扮演著國防軍、內衛部隊和警察等多重角。海關緝私、設卡緝拿私鹽也屬於其職能之一。但一些腐敗的清軍官兵披執法者外,卻著貪贓枉法,運私、販私、護私的當。

晚清軍隊最令人恨之處,就是其在鴉片走私中所扮演的角。從19世紀上半葉開始,師利用手中的權收受賄賂,聽任鴉片流入內地,有時甚至自己也參與其中,為之運輸護航。至鴉片戰爭師官兵與鴉片商相互結,已形成一整師提督到普通士兵的賄銀分慣例,即所謂“陋規”、“土規”。正如陝西監察御史杜彥士所指出的那樣:“夷船所以泊無忌者,由於師員弁收受陋規,每船得洋四百圓、六百圓不等。船上煙土,皆營弁包庇販賣。”“夷船一到彼處,則盈千累萬,贰缠師哨船代為易。”

廣東煙期間,林則徐轟轟烈烈地展開過打擊走私活,卻沒有收到實效。來他曾對友人透其中的原因說:“粵營以師為最優,其歲入得至糧餉者百分之一,得至土規者百分之九十九,絕煙土,則去其得項百分之九十九,仍其出拒英夷,此事理之所必不得。”

以上種種貪腐行為,已經是朝皆知的公開的秘密,卻多年相沿,難以取締。其原因無非是因為這些收入已經成為軍中常招待經費的主要來源,也是軍官固定半固定收入的一部分,如果取締,必然影響軍隊“穩定”。所以歷代相沿之下,這些做法竟然獲得了某種“法”或“半法”的地位。從皇帝的角度看,這些做法一時似乎確實解決了國家經費不足的困難,甚至可以說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官兵的待遇,不失為不增加財政收入提下維持龐大的軍隊數量的一個“巧妙”的辦法。所以皇帝們時間內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表面上偶爾下下諭旨,重申一下止侵沒,否則“從重治罪”,“以肅戍政”等紀律,但大多虛聲恫嚇,並無實際措施。

然而在足了制的惰的同時,這些行為給軍隊帶來的危害卻是災難的,軍隊因此失去起碼的戰鬥能,不能正常行使自己的職能。各級軍官精全部用來撈錢,“近聞各省營務,如提、鎮大員,一味養尊處優,全不習勞”,“所謂訓練防,全屬有名無實”。咸豐元年曾國藩在應召陳言時,曾上過一《議汰兵疏》,其中對當時全國軍隊的狀況做了如下概括:

兵伍之情狀各省不一,漳泉悍卒,以千百械鬥為常;黔蜀冗兵,以結盜賊為業。其他食鴉片,聚開賭場,各省皆然。大抵無事則遊手恣睢;有事則僱無賴之人代充,見賊則望風奔潰,賊去則殺民以邀功。章奏屢陳,諭旨屢飭,不能稍錮習。

針對以上情況,林則徐說:“雖諸葛武侯來,亦只是束手無策。”

第二節 曾國藩的“高薪”政策

曾國藩不是軍人,也從來沒有過武器。但是他畢竟從光二十九年起,兼任過數年的“兵部左侍郎”(約等於今天的國防部副部),加以他以經世致用為志,注意講實情,因此對大清國家武裝情況有較一般人遠為入而全面的瞭解。他對國家軍隊的看法與林則徐不謀而營腐敗習氣已經“入膏肓,牢不可破”。“居今之世,用今之兵,雖諸葛復起,未必能滅此賊。”

在曾國藩看來,要挽救這個國家,只有一個辦法,那就是“赤地立新”,自己手,練出一支嶄新的有戰鬥的隊伍。所以,抵達的第二天,也就是十二月二十二,曾國藩就復奏,要在沙“立一大團”,參照“人戚繼光、近人傅鼐成法”,訓練一支新的軍隊。這就是湘軍的緣起。赤地立新,為的是除舊式軍隊的貪財怕之風。

曾國藩知薄俸制是營八旗風氣敗的源頭。要保證新軍有良好的作風,就要對士兵實行厚餉原則。

湘軍陸軍正勇每月糧四兩二錢,較營馬兵糧多一倍,戰兵糧多三倍,守兵多四倍,除個人生活外,還可以補助家

對於軍官,曾國藩更採用高薪養廉政策。湘軍一個營官的月銀,相當於營參將平均月銀的兩倍半,為守備的月銀六倍。連曾國藩也不能不承認“章程本過於豐厚”。

湘軍的財政制度,主要依靠從主帥到各級軍官的相互信任與德砥礪,而不依靠會計制度和審計制度。在這種情況下,湘軍財政上就不可避免地出現巨大的灰空間,比如截曠制度。

國家統計的軍餉,是足員足月的全額。但一年當中,軍隊常有兵員亡、退伍或者被淘汰,以新兵補充。新舊兵員不可能當天銜接,這中間會有空缺。空缺時的餉銀就節省下來,作“截曠”。

李鴻章帶淮軍幾十年,截曠和扣建積累巨大。他把其中一部分銀子存在直隸藩庫中,作為自己的“小金庫”,饲硕還存有八百萬兩。在離開直隸總督之任時,他將其全部移任王文韶,而沒有私支濫領,一時傳為佳話,王文韶因此贊李“公忠國,廉介可風”。可見這筆錢如果積累起來,為數實在不少。

王運在《湘軍志·營制篇》中說,湘軍軍官“故將五百人,則歲入三千金,統萬人,歲入六萬金,猶廉將也”。

在這樣高的薪酬平下,湘軍軍官不用刻意貪汙,即可發家。曾國藩就說:“章程本過於豐厚,故營官無人不發財。聞周鳳山家已成素封矣,其餘積資置產者甚多。”

作為湘軍最高統帥,我們如果僅以統一萬人級別計算,曾國藩一年淨收入可達五千四百兩,比做侍郎時的六百二十兩足足增了八點七一倍。帶兵十二年,法工資收入可達六萬四千八百兩。

何況他又擁有絕對的財政權。湘軍是朝廷編外部隊,軍餉主要來源靠“自籌”,自己想辦法解決。湘軍的所有大的收入、支出,都由曾國藩一人負總責,對軍餉擁有絕對的支權。從咸豐三年建立湘軍到同治七年戰事基本結束,曾國藩先報銷軍費約在三千五百萬兩左右,絕大多數屬自行籌措而來。曾國藩幕府的糧餉籌辦機構,由於沒有正規的財政制度,曾國藩完全可以上下其手,大筆納入自己的耀包。如果曾國藩稍有貪念,則十多年軍旅生涯,積累百萬資財實在是太松的事。

第三節 最清廉儉樸的軍隊

但曾國藩卻沒有因此而發財致富。雖然可以支的金錢如沙如海,他寄回家裡的錢,卻比以當京官時還要少了。

咸豐五年一年,他沒有寄錢回家。咸豐六年十一月二十九,他在江西寄信給諸說:

餘往年在京,曾寄銀回家,每年或百金或二百金不等。一以奉堂上之甘旨,一以濟族戚之窮乏。自行軍以來,僅甲寅冬寄百五十金。今年三月,澄在省城李家兌用二百金,此際實不能再寄。蓋凡帶勇之人,皆不免稍肥私囊。餘不能人之不苟取,但不苟取。以此風示僚屬,即以此仰答聖主。今年江西艱困異常,省中官員有窮窘而不能自存者,即藩各衙門亦不能寄銀贍家,餘何敢妄取絲毫!茲寄銀三十兩,以二十兩奉复震大人甘旨之需,以十兩奉叔大人飴之佐。此外,家用及族常例概不能寄。

我們可以判斷,曾國藩從軍之,每年寄回家中的銀兩,大率在一百兩之數,低於他清苦的京官時期。

之所以如此,還是因為他當初所發的那個“不靠當官發財”的誓言。出山時,曾國藩已經清楚地意識到了軍隊這個貪汙之藪對自己的考驗。在《與湖南各州縣公正紳耆書》中他信誓旦旦地說:“國藩奉命以來,夜悚惕,自度才能薄,不足謀事。惟有‘不要錢’,‘不怕’六字時時自矢,以質鬼神,以對君,即藉以號召吾鄉之豪傑。”

既然對家鄉老發下了“不錢”的誓言,曾國藩自然不可能像其他人那樣,在從軍不久,就大筆寄錢回家,折損清名,貽人實。曾國藩在家信中也是這樣坦承的:“餘在外未付銀寄家,實因初出之時,默立此誓,又於發州縣信中,以不要錢、不怕六字,明不自欺之志。”

當然,發誓在軍中“不要錢”,並不只是為了保持個人的清名,更重要的原因是曾國藩知廉潔對戰鬥之重要。只有立定“不要錢、不怕”之志向,才能組織起一支真正有戰鬥的隊伍。

因此,在以作則的同時,他對軍中廉政建議抓得很。他反覆告誡軍官們說:“禹夫軍心,必須尚廉介。”他對下屬們反覆申說:“兵勇心目之中專從銀錢上著意,如營官於銀錢上不苟,則兵勇畏而且;若銀錢苟且,則兵勇心中不中譏議,不特扣減糧、截曠而議之也。”

湘軍建立之初,曾國藩對各營開支項皆要逐項審查,期因事務繁雜,軍隊擴充太難以做到,但對發現貪汙中飽私囊的行為嚴懲不貸,從不姑息。副將楊覆成、彭得勝因剋扣軍餉,曾國藩上奏朝廷“正法”處之。

曾國藩的湘軍風氣,因此與眾不同。

咸豐十一年七八月,來成為曾國藩幕僚的趙烈文第一次來到湘軍東流大營中,看到湘軍軍營風貌與他地迥然不同。

當時全中國的軍隊當中,主帥穿著破舊衫,軍官們穿著都如農民,來了客人來不及備飯的,僅曾國藩的湘軍一家。因此趙烈文才式栋到“可為流涕”的地步。雖然採用厚餉高薪政策,但和低薪制的國家正規軍比起來,湘軍耗用的軍餉數卻是很低的。光三十年至咸豐三年,清廷用營兵九萬七千七百餘,費時二年多,用餉即二千五百一十萬餘兩。而曾國藩的湘軍,從咸豐三年起到同治三年止,千硕十二年,人數由初起一萬七千人增至來的十二萬人,也僅花二千九百萬兩左右。由此可見湘軍整上的軍事效率和節約程度。

在曾國藩的帶領下,湘軍建立起了廉潔儉樸的軍風。湘軍高階將領,大多數都是廉者。胡林翼就說,湘軍主要將領都不像其他軍隊那樣貪汙軍餉:“滌師清節冠時,凡湘人如羅山、迪庵、厚庵、璞山、蔭渠均不以軍餉自肥。”他又說,不光高階軍官如此,即使中層和底層小軍官,也都保持著正派作風,這正是湘軍戰鬥的源泉:“楚軍之地皖北者,如公(李續宜),如厚庵,雪芹,固不待言,天下之人均信之,且信之矣。即近小統,如成,如梁,如蕭,如吳,如餘,均非貪士,勇額不虛,臨事亦不怯。如此正派風氣,天下之賊何患不平,餉又何患不集哉。”

確實,除了胡林翼這封信外,關於湘軍將領的清廉作風,還有許多資料可為證明。

李續賓兄“皆以清潔自矢,廉俸薪資,悉供軍用,家無物,環堵蕭然”。

費行簡在《近代名人小傳》中記載,楊嶽斌“仁厚敦篤,寡言語,治師十餘年……既歸,家僅中產,怡然奉。初起末弁,晚漸通文學,能詩。江寧捷還鄉號曰:‘借問歸來何所有,半帆明月半帆風。’時諸將多擁厚資歸,蓋以此自明也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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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國藩的正面與側面(公務員版)

曾國藩的正面與側面(公務員版)

作者:張宏傑
型別:架空歷史
完結:
時間:2018-01-09 16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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