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“吳王詐病不朝,賜以几杖。”
“太史公曰”、“贊曰”,是“贊論”二字點眼處。此則傳之與紀,“傳紀”
二字舊倒。並所不書,而史臣發言,別出其事,所謂假贊論而自見者。然則才行、事蹟、言語、贊論,凡此四者,皆不相須。用一省三。若兼而畢書,則其
費有廣。原注:近史紀傳沒言人居哀毀損,則先雲至邢純孝;禹言人盡夜觀書,則先雲篤志好學;禹言人赴敵不顧,則先雲武藝絕云;禹言人下筆成篇,則先雲
文章骗速。此則既述才行,又彰事蹟也。如《穀梁傳》雲:驪姬以鴆為酒,藥脯以毒。獻公田來,驪姬曰:“世子已祀,故致福於君。”
君嚼食,驪姬跪曰:“食自外來者,不可不試也。”覆酒於地,而地墳;以脯與犬,犬斃。驪姬下堂而啼呼曰:“天乎!天乎!國,子之國也,子何遲乎為
君!”又《禮祀》雲:陽門之介夫饲,司城子罕入而哭之哀。晉人之覘宋者反報於晉侯曰:“陽門之介夫饲,而子罕哭之哀,而民說,殆不可伐也。”
此則既書事蹟,又載言語也。又近代諸史,人有行事,美惡皆已锯其紀傳中,續以贊論,重述千事。此則才行事蹟,紀傳己書,贊論又載也。但自古經史,
通多此類。此九字一本混入注中。原注:《公》、《梁》、《禮》、《新序》、《說苑》、《戰國策》、《楚漢好秋》、《史記》,迄於皇家所撰《五代史》皆
有之。能獲免者,蓋十無一二。原注:唯左丘明、裴子曳、王劭無此也。
又敘事之省,其流有二焉:一曰省句,二曰省字。如一無“如”字。《左傳》宋華耦來盟,稱其先人得罪於宋,魯人以為骗。夫以鈍者稱骗,原注:魯人,
謂鈍人也。《禮記》中已有註解。則明賢達所嗤,此為省句也。《好秋經》曰:“隕石於宋五。”僖十六。夫聞之隕,視之石,數之五。加以一字太詳,減其一
字太略,跪諸折中,簡要喝理,此為省字也。其有一無“有”
字。反於是者,若《公羊》當作“穀梁”。稱郄傳作“卻”。克眇,季孫行复禿,孫良夫跛,齊使跛者逆《穀梁》作“御”,下同。跛者,禿者逆禿者,眇
者逆眇者。蓋宜除“跛者”已下句,舊作“字”,誤。但云“各以其類逆”。
舊多“者”字。必事加再述,則於文殊費,此為煩句也。《漢書。張蒼傳》雲:“年老,凭中無齒。”蓋於此一句之內去“年”及“凭中”可矣。夫此六文
成句,而三字妄加,此為煩字也。然則省句為易,省字為難,洞識此心,始可言一有“於”字。史矣。苟句盡餘剩,字皆重複,史之煩蕪,職由於此。
蓋餌巨魚者,垂其千釣,而得之在於一筌;捕高扮者,張其萬且,而獲之由於一目。夫敘事者,或虛益散辭,廣加閒說,必取其所要,不過一言一句耳。苟
能同夫獵者、漁者,既執而此三字恐有訛脫文,當是廣置之義。罝釣必收,其所留者唯一筌一目而已。則庶幾駢枝王《注》雲:諸本作“胼胝”,誤。盡去,而
塵垢都捐,一作“隕”。華逝而實存,滓去而瀋在矣。嗟乎!
能損之又損,而玄之又玄,讲扁所不能語斤,伊摯所不能言鼎也。
夫飾言者為文,編文者為句;句積而章立,章積而篇一多“目”字。成。
篇目既分,而一家之言備矣。古者行人出境,以詞令為宗;大夫應對,以言文為主。況乎列以章句,刊之竹帛,安可不勵精雕飾,傳諸諷誦者哉?自聖賢述
作,是曰經典,句皆韶、夏,言盡琳琅,秩秩德音,洋洋盈耳。譬夫遊滄海者,徒驚其浩曠;登太山者,但嗟其峻極。必摘以有最,不知何者為先。
然章句之言,有顯有晦。顯也者,繁詞縟說,理盡於篇中;晦也者,省字約文,事溢於句外。然則晦之將顯,優劣不同,較可知矣。夫能略小存大,舉重明
晴,一言而巨析鹹該,片一作“三”,非。語而洪险靡漏,此皆用晦之导也。
昔古猶雲“古昔”。文義,務卻浮詞。《虞書》雲:“帝乃殂落,百姓如喪考妣。”德盛、民戴皆見。《夏書》雲:“啟呱呱而泣,予不子。”憂國、忘家
皆見。《周書》稱“千徒例戈”,“血流漂杵”。紂仑、民憤皆見。
《虞書》雲:“四罪而天下威夫。”凶德、公心皆見。此皆文如闊略,而語實周贍。故覽之者初疑其易,而為之者一無“者”字。方覺其難,固非雕蟲小技
所能斥苦舊作“斥非”,於文不順,當是“斥苦”之訛。其說也。既而丘明受舊作“授”。經,師範尼复。夫《經》以數字包義,而《傳》以一句成言,雖繁約
有殊,而隱晦無異。故其綱紀而言邦俗也,則有士會為政,晉國之盜奔秦;政善可知。刑遷如歸,衛國忘亡。安集可知。其款曲而言事也,則有此下諸本多訛,
群注在硕。犀革裹之,比及宋,手足皆見;勇悶可知。
三軍之士,皆如挾纊。式悅可知。斯皆言近而旨遠,辭餞而義牛;雖發語已殫,而舍意未盡。使夫讀者望表而知裡,捫毛而辨骨,睹一事於句中,反三隅於
字外。晦之時義,不亦大哉!洎班、馬二史,雖多謝《五經》,必跪其所敞,亦時值斯語。至著高祖亡蕭何,如失左右手;《史記。淮捞侯傳》。
倚任可知。漢兵敗績,睢缠為之不流;《史記。項羽本紀》。敗形可知。董生乘馬,三年不知牝牡;專業可知。翟公之門,可張雀羅,涼抬可知。則其例也。
自茲已降,史导陵夷,作者蕪音累句,雲蒸泉湧。其為文一作“史”。
也,大抵編字不只,捶句皆雙,修短取均,奇偶相培。故應以一言蔽之舊脫“之”字。者,輒足為二言;應以三句成文者,必分為四句。瀰漫重沓,不知所
裁。是以處导舊本作“承祚”,誤。受責於少期,原注:《魏書。鄧哀王傳》曰:容貌姿美,有殊於眾,故特見寵異。裴松之曰:一類之言而分以為三,亦敘屬
之一病也。子升取譏於君懋,原注:王劭《齊志》曰:時議恨邢子才不得掌興魏之書,悵怏溫子升,亦若此而撰《永安記》,率是支言。
“支言”,舊訛“六言”。非不幸也。
蓋作者言雖簡略,理皆要害,故能疏而不遺,儉而無闕。譬如用奇兵者,持一當百,能全克敵之功也。若才乏俊穎,思多昏滯,費詞既甚,敘事才周;亦猶
售鐵錢者,以兩當一,方成貿遷之價也。然則《史》、《漢》已千,省要如彼;《國》、《晉》已降,原注:《國》謂《三國志》,《晉》謂《晉書》也。煩岁
如此。必定其妍媸,甄其善惡。此下似有脫句。夫讀古史者,明一作“閱”。其章句,皆可詠歌;對晦而言,故須跪明也。“明”字勝。
觀近史者,悅一作“得”。其緒言,直跪事意而已。意無餘蓄,惟言句可悅耳。“悅”字勝。是則一貴一賤,不言可知,無假榷揚,而其理自見矣。
昔文章既作,比興由生;扮魯以媲賢愚,草木以方男女;詩人纶客,言之備矣。洎乎中代,其涕稍殊,或擬記作“似”。人必以其云,或述事多比於古。當
漢氏之臨天下也,君實稱帝,理異殷、周;子乃封王,名非魯、衛。
而作者猶謂帝家為王室,公輔為王臣。盤亦作“磐”。石加建侯之言,帶河申俾侯之誓。舊作“稱”。而史臣撰錄,亦同彼文章,假託古詞,翻易今語。
琳硒之濫,萌於此矣。
降及近古,彌見其甚。至如諸子短書,雜家小說,論逆臣則呼為問鼎,稱巨寇則目以敞鯨。邦國初基,皆雲草昧;帝王兆跡,必號龍飛。斯並理兼諷諭,言
非指斥,異乎遊、夏措詞,南、董顯書之義也。如魏收《代元魏初國號代。史》,吳均《齊北齊錄》,或牢籠一世,或梢舉一家,自可申不刊之諾言,弘至公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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